就优抚对象普遍关心的抚恤补助发放问题,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结合最新政策作出说明。
关于多重身份问题:部分优抚对象可能同时符合多种优抚身份,例如既是残疾军人又符合烈士子女条件等。对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优抚对象,其抚恤补助的发放,根据有关规定,按标准最高的一类发给,不重复享受。
关于抚恤补助关系迁移:2025年期间抚恤补助关系迁移的优抚对象,由迁出地负责发放当年的抚恤补助,次年再按新迁入地标准执行,避免因迁移造成待遇断档。
关于年度确认:优抚对象应按照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,定期完成生存状况、待遇享受情况确认。对行动不便的高龄优抚对象,各地普遍提供上门确认、视频确认等便民服务,切实做到"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"。
关于标准衔接:调整后新标准从2025年8月1日起执行,2025年8月至12月的差额部分随新标准一并补发。目前高于当地标准的,可维持现有水平暂不调整。
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醒,如有政策疑问,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(站)咨询。
来源: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解读